关于举办全省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全省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大幅度提高高校干部队伍素质,根据2015年全省高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决定2015年上半年举办8期全省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至四期,培训对象为高校处级干部;第五期,培训对象为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第六期,培训对象为高校公安(保卫)处处长;第七期,培训对象为高校党委组织部部长;第八期,培训对象为高校党委统战部部长。每期培训班60人。

二、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不同岗位干部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着力提升干部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处级干部培训班):3月16日报到,3月17日-3月21日培训;第二期(处级干部培训班):3月29日报到,3月30日-4月3日培训;第三期(处级干部培训班):4月19日报到,4月20日-4月24日培训;第四期(处级干部培训班):5月10日报到,5月11日-5月15日培训;第五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5月17日报到,5月18日-5月22日培训;第六期(高校公安保卫处长培训班):5月24日报到,5月25日-5月29日培训;第七期(高校组织部长培训班):5月31日报到,6月1日-6月5日培训;第八期(高校统战部长培训班):6月7日报到,6月8日-6月12日培训。

报到地点:山东师范大学翰林大酒店(济南市经十路16787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省委高校工委承担。学员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高校于3月10日前,向山东师范大学高校干部培训基地报名。联系人:杨先顺,电话:0531-86182236,电子邮箱:ssgbjy@163.com。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高校要按照学员分配计划,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确保完成学员调训任务。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