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  

   

 

各基层党组织:  

为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不断提升党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员组织关系顺利转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8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精神,请二级学院(分校)党委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核实。学校2018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大部分均已转出,但仍存在个别未转出,如:个别参加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党员、考取选调生的学生党员、前期转出但因信息有误介绍信被退回的学生党员与其他特殊情况未转出的学生党员  

请二级学院(分校)党委及时登“灯塔-党建在线”系统,点击“党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入“查看转接情况”,核实应转出党员人数和信息,如存在未转出毕业生党员,请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督促落实。要关注每一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可点击“待审核党组织”查看待接收党组织联系电话,结合学生党员,积极督促落实,确保9月底前转接工作顺利完成。  

3.收集回执。跨省转移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由各二级学院(分校)党委负责收集。要安排专人负责,于9月底前将回执联收齐,登陆二级学院(分校)党委“灯塔-党建在线”管理员账号,将回执联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并录入基层党委相关信息,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见附件。如不上传回执,系统视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未完成)。  

二、关于新进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关系转接。学校新招聘教师、人事代理人员、2018年入学(含专升本)学生党员,学校教职工党员提升学历学位、挂职结束等回校的,各基层党组织要督促其及时办理转接手续,并将新进(回校)人员党员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所在党支部、人员类别、党员类别(预备/正式)等信息报组织部组织科,方便下一步接收党组织关系  

省内转党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系统进行转接,接收党支部名称应与“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内党支部名称一致;省外转入党组织关系须持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录入“灯塔-党建在线”后,进行网上转接。  

2、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完成后,新进(回校)教职工由组织部组织科根据其工资核算党费交纳基数和月交纳标准。核对无误后,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其介绍信显示党费交纳月份,自下月起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学生党员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3.审核档案。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的档案审查工作,指派熟悉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逐一审查新生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发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并作好审查记录。审核后,将新生学生党员档案、审核情况,于9月底前报组织部,进行复核。  

三、切实加强党员党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意义。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工作的管理和具体指导。要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党员解决转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妥善解决相关问题,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组织部  

   2018年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