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2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党校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举办第2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二、组织方式  

1.本次培训由各分党校按学校党校要求自行安排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课时),课程安排表于开班前3天报组织部,组织部将根据各分党校的课程安排,指派专人进行督导。  

2.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课下辅导、个人自学与小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参加社会实践等方式进行,力求把培训办的生动、有效,确保培训质量。分党校教师上课,原则上以各分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为主。  

3.学习培训教材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为主,可在菏泽学院党委组织部网页学习材料栏或其他网站上下载。  

4.培训不得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三、参加人员  

本次培训对象是基层党委按照《菏泽学院发展党员程序及具体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见附件2)。  

四、培训要求  

1.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学习者要提前向各分党校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学员取消培训资格。  

2.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保持课堂安静,  

要明确指定一名或两名学生骨干负责本次入党积极分子的签到、考勤、课堂纪律监督、学习讨论等工作。  

3.培训期间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培训资格。  

4.学习期间,每名学员要写出1500字左右的个人心得体会,各小组负责人收齐后上交各院系(分校)学生党支部留存,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5.学习结束后,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共菏泽学院  

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对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学员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各单位于5月21日前将本单位培训计划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806),电子版发至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hzxyzzb@163.com报名表从学校组织群文件栏中下载。  

联系电话:5668289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2、菏泽学院发展党员程序及具体要求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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